更新时间:2025-07-25 12:03:35点击:
横行的是医院的人!
霸道的是医院的救护车!
把人撞残,竟然还想赚钱!如果说…这是强盗逻辑,都有辱盗贼的名声,因为盗贼也讲道义,俗称“盗亦有道”…
北流市人民医院“法治办”的陈大主任就奇葩了,其声称代表医院,不仅反其道而行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情源于一起交通事故
先看交通事故的道路监控视频:温先生开着摩托车在道路上靠右正常行驶,被北流市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追尾,事故的前因后果几乎一目了然(有完整的监控视频),笔者咨询过玉林市、自治区的若干专家,大致的观点是:救护车负全责,至少负主责!
然而,北流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结论是:责任各负50%。
家属不服,向玉林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24年6月13号,玉林市交警支队书面撤销北流市的责任认定【附图】,客观的指出了其中的若干问题,作出了撤销原认定决定书、责成北流交警大队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
北流交警大队于2024年4月28日,作出了维持原决定的最终结论!【附图】
笔者反复研究,多次请教专业人士,对北流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提出诸多质疑,(此处省略一千字,不赘述),重点质疑的是:
一:变相的否定了无可非议的追尾事故。
二:对救护车司机是否酒驾没有检测……
三:有意忽略了执行公务的救护车不鸣警笛的客观事实;
四:主观的认定摩托车有左转向的无中生有;
五:指出被害方的错误与原认定有较大出入。
种种论断,有专业人士提出:要么是交警的素质极端偏低,要么就是有意偏袒当地颇具影响力的北流市人民医院!(不可忽略医院攻关能力“超强”的人为因素)
事故发生后,救护车把伤员拉回医院救治,至今一年有余,伤者均处于半昏迷状态,主治医师对家属说:成为植物人已成定局!
好好的一个人,这辈子,就算完了!
事故发生已成事件,当务之急是如何妥善处理?应是双方共同积极探讨的主要内容,然而,事与愿违,不论伤者家属如何如何主动,提出可行性方案供探讨,医院方均爱理不理,要么是忙,要么是冠冕堂皇的“依法依规”,要么是提醒家属已有近百万的医疗费用清单,事发至今已一年有余,医院方没有一次那怕是装腔作势的家属慰问,极度的冷漠,让伤者家属欲哭无泪!
据笔者分析,家属提出的处理方案完全属息事宁人的明智之举:
一:放弃向院方索赔,只一次性索取十五万元的赔偿。双方不再追究责任金;
二:医院承担至目前为止的全部医疗费用;
三:伤者即办理出院手续,相互不再追究责任。
医院法冶办的陈大主任表态:金额巨大,须研究后再请示院领导!
七月二十三日十五时,院方“法治办”联系家属与委托人再次来到医院协商解决问题,这一次,让家属彻彻底底的领教了“院大欺人”的丑恶嘴脸……
首先,法治办主任请来了所处辖区的街道办负责人和身着制服的二位民警坐镇,连七品芝麻官都不到的陈大主任,居高临下的摆足官腔,想方设法东拉西扯,就是不谈主题,真不明白,北流市人民医院怎么会有如此下三滥的人渣?
百思…当然也略得其解!
十年前,笔者曾到一成功人士的公司造访,与老板谈笑风生近二小时,不亦乐乎,完全不受登门拉保险、产品推销、信用卡办理或传销分子的骚扰,困惑之余,向老板请教规避骚扰良方…
老板眉飞色舞:本公司员工,八成以上是211的高材生,有博士学位的占三成,但最能为老板分忧的,是精挑细选的法治办主任…
选择这人选,要求一定要苛刻,弱智或精神病患者是基本条件,夸夸其谈或强词夺理是前提条件,装腔作势或自以为是是必要条件,再加上比城墙还厚颜无耻的脸皮、比茅厕还臭气熏天的嘴巴…有头脑进水的症状,即为最佳!
公司决定,凡是不受欢迎的人登门造访,一律由该主任盛情款待…
此决策,竟让公司的清爽一蹴而就!
老板英明[强]神武!
不排除,北流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的智慧,也许就更在此老板之上。
这绝非言过其实的危言耸听,伤者数名家属几乎就被他整成神经质了,就事论事,且听该主任的夸夸其谈,然后再深刻剖析其居心叵测的弱智逻辑:
一:撞“死”人,我们还能赚钱!
正常人的逻辑,把人撞成“植物人”了,出于人道主义也好,出于。花钱买平安也罢,协商解决是首选渠道,陈大主任就与众不同了,向家属叫器,要去法院起诉家属,近百万的医疗费要拿回一半!
给人的直觉是:法院是他家开的,交警也是!
退一万步说,那怕交警的责任认定没有猫腻,医院承担的“半条命”到底值多少钱???
百万医疗费,只是院方的口头通知,其中用了什么药?采取了什么治疗方案,家属一无所知,完全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知情权,笔者在百度查询,也咨询了相关的权威人士,这笔医疗费用有巨大猫腻的嫌疑???
陈大主任说,这问题,我们没有质疑的权利,这是正常的费用!
试问,如果主任坚持这是正常的医疗或维持植物人生命的合理费用,那么,患者转院,按北流市人民医院的标准,一年一百万,只要不断气,十年就是一千万,北流市人民医院是否敢于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费用?
期待法院指定相关部门对这笔费用予以审计严格审核!
陈大主任还曾摇头晃脑的说过:我们的救护车,是买有全保的,这医疗费用,是保险公司承担!至于“夺”取你们的那“半条命”,医院方还在维持,半条命值多少钱?不想探讨,我只关心医疗费用的回收,否则就要起诉(有录音为证)
唉!!!!
百万的医疗费,倒底有多少水分?只能质疑!但愿审核没有问题,否则就是“骗保”,对家属就是欺诈!
陈大主任也许不懂,这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但陈大主任懂的,也许连土匪强盗都不懂或不敢懂:把人撞残,还是可以赚的钱的!
二:陈主任超反常的强词夺理,让伤者家属望而却步,家属代理人感触颇深的是:秀才遇到无赖兵…有理说不清!
他说:伤者的半条命,与他无关,他关心的是医疗费的问题,刚开始,所谈的内容,都要等待他向院领导请示后再回复,七月二十三号下午的恰谈,他干脆代表北流市人民医院的领导班子向家属明确表态:我是主任,我说了算,要不,法院见!
协商再次无果,不欢而散!
家属痛定思痛:一条鲜活的生命被无情的夺走,在陈大主任的口中,竟与十五万的索赔有巨大落差……
想骂人
搁笔沉思,无非几句话:
医院救护车撞“残”人,没有分文损失!
伤者成了植物人,还要承担五十余万的医疗费!
家属仰天长叹:天理何在???
诉讼,当然是最佳捷径!
先诉北流市交通警察部门,是否枉法裁判?相信法院能公平公正的审理,庆幸的是,撞车时的监控视频,家属一直妥善收藏,完全可以肯定的是:北流交通警察的裁定,绝非是公平公正的标竿!否则,玉林市交警支队的复核决定,就毫无意义了!
北流市人民医院上百万的医疗费用…家属有知情权,也有请求相关机构的审计权,更有请求法院开具调查令的审核权,是否有弄虚作假是否有猫腻?期待法院的审理查明!
家属温先生说:我的农民意识,绝不亚于北流市人民医院的小市民思想,决定放弃索赔,只想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我就不信…北流市人民医院冠冕堂皇的“依法依规”能欺下瞒上还能瞒天过海???我就不信,夺人性命还能赚钱?
温先生说,在诉讼前,向“砖家”学习了一套颇有实战经验的组合拳,先向媒体求助,寻求社会與论的监督,渴望社会民众的声援,再向上级或上上级的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的如实反映!然后力争众媒体的持续跟进报道,诉讼,是最后一招
温先生的儿子说:我就想看看,有多少人会支持以陈大主任为代表的北流市人民医院妄自菲薄胆大妄为的奇葩观点:
撞死你,一样把钱赚!!!
图文/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