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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积石山县一企业多次中标被查 招投标内幕案涉多个部门单位

更新时间:2026-05-14 00:26:03点击:

暮春的长风掠过甘青交界,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这座高原小城仍浸着淡淡清寒。这里山野静谧,风物质朴,多民族相融共生,黄土与高原气息交织,勾勒出独有的自然风貌。

近日,在当地颇受舆论关注的、关涉积石山县多个部门单位的一起刑事案件,在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主要被告是积石山县一建筑公司的实控人安宏国,该案一审时安宏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二审辩护律师仍然做无罪辩护。

是与非:案涉多个罪名被起诉 主被告仍坚持无罪

安宏国一案是从两年前开始发端。2024年8月,他因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罪被公安机关刑拘,随后围绕他个人及其实控公司一系列问题被查。

西西新闻记者在当地了解到,安宏国今年42岁,大学毕业后考入积石山县当地教育系统成为一名教师,后调入县科协工作。

知情人称,安宏国对本职工作没有太多追求,因家庭条件普通,受亲属影响也逐渐开始投资一些生意。涉案的企业,也就是他实控的临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津公司),2019年从四川通过股权转让获得,拥有三级资质。

2025年12月,该案一审由积石山县法院宣判,安宏国犯涉多个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被告安宏国不服判决,始终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提出上诉。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内容,除个人行为造成的违法事实外,这场案件最受人关注的,是安宏国实控的临津公司,近年来频频成为积石山的一些项目的中标方,招投标的串通过程,也撕开了当地项目招标内幕的冰山一角。

罪与罚:串通牟利的“提线木偶”

“积石山县城区人口就是四五万人,小城里人际关系紧密,彼此之间想要做点事情,就得依靠人品信用。经过一些年积累人脉渠道,业绩渐渐有了起色。”

据知情人讲述,安宏国平日为人热情大方,也比较讲信用。其出身于普通职工家庭,经济条件很一般,个人职级不高,平日周内就忙单位的工作,利用周末时间做额外的事情,早早在建设工程领域投入。

自2024年8月安宏国被公安机关刑拘后,当地不断发酵,波及曾合作过的多个单位。检察机关起诉安宏国涉嫌的多个罪名,最受人关注的是串通投标犯罪、虚开发票罪。

检察机关诉称,2021年以来,安宏国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实际控制的临津公司,从积石山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处取得33个项目的拟定中标方,安排员工与招标方、招标代理方、施工方事先串通,通过非法手段使其控制公司顺利中标,后又按照事先约定由指定施工方以其公司名义施工,收取1%-1.5%的费用,非法所得300余万元。从2017年以来,安宏国以亲属、公司员工、朋友的身份信息,设立多个空壳公司,为单位、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收取5%—8%不等手续费。累计对外虚开发票涉及金额达1.1亿元,非法牟利690余万元。

“他就是个普通公职人员,也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县上领导也不认识他,自己就是依靠一些熟人资源做点业务。”当地一知情人对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了解到,随着此案审查不断深入,2024年以来,积石山县多个县局负责人接受问询或调查。

涉及当地县局的负责人也陆续承认,通过项目预先指定施工方,同时安排招标代理公司操作,项目中标企业实际转给具体施工方。临津公司由于颇受一些当地部门领导的信任,成为了推到前台的“中标企业”,实际上项目与临津公司无关。

权与责:监管失序后的利益纠葛

那么,安宏国实际控制的临津公司究竟是如何具体操作,成为多个单位部门项目招投标的中标企业的呢?

根据有关资料信息,记者逐个梳理发现,从项目指定开始,整个过程的操作由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全程安排,招标代理、监理、陪标方、评审专家一路相互照应、娴熟紧密。

案例一:2021年7月积石山县水务局实施的某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前,该局原局长马某提前安排施工方为马某某,招标代理公司也已指定,安宏国的临津公司随后以1000余万元中标。马某某以临津公司名义施工。

案例二:2022年6月实施的积石山县某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乡村振兴局原局长樊某招标前指定施工方为马某,樊某又指定招标代理为陈某,中标公司为临津公司。随后临津公司以1500余万元中标,实际施工方以临津公司名义施工。

案例三:2024年5月,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重建某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招标前该局负责人指定施工方为魏某,以及招标代理公司。通过一系列操作,安宏国的临津公司以699万元中标。魏某以临津公司名义施工。

在司法机关调查的数十起串标案件中,积石山县某局负责人承认,实施项目通过招标代理公司、项目承建公司、工程施工方的共同运作,安排让指定公司中标项目,再由每个项目上的具体施工的老板挂靠在中标公司施工,中标公司收取1%—1.5%的管理费用。检察机关在已查实的诸多串标案件中,涉及单位部门、公职人员及其他参与企业组织人数之多,令人瞠目。

积石山县某局负责人向调查部门承认,年度项目编制实施前,向分管县领导和县主要领导都进行汇报。县领导也推荐多个施工项目人给予分配具体项目,该局负责人在项目编制表上,备注好施工项目人的名字,随后通知施工单位启动项目,数月后才安排招投标,施工者“挂靠”在中标企业。

据了解,不少涉案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之前,实际已进行了30%-50%进度不等。项目操作中,还出现了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本来已确定了其他中标企业,安排临津公司是陪标,但是开标操作失误,确认临津公司中标,只能将错就错,又变成挂靠关系。

安宏国在供述中辩解称,临津公司有建设资质和能力,但是在县里要不上项目,只能成为真正施工老板的“工具”。施工方从单位获得项目后,补办中标流程,陪标公司是施工老板、甲方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安排操作的。

此外关于虚开发票的焦点问题,辩护律师认为,安宏国关联企业先后向积石山县数十家乡镇、村委会开具上千张各类发票。且财政支付凭证、竣工验收单、施工现场照片一一对应。辩护律师认为,公司所开具的票据大部分都是有实际项目的,且收票方均是部门单位,如构成罪,没有看到收票方被追究责任,唯一解释是这些发票均有正常的业务产生。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并未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涉案发票进行审计汇总,导致虚开发票的数额难以认定。

法院一审中,安宏国始终坚持自己无罪,不服判决提出上诉。4月23日,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安宏国等人的案件。

安宏国的辩护律师发表意见,安宏国的实控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均为“先定后招”模式。本案招投标程序实质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导并内定,临津公司仅为名义中标单位。

辩护律师认为,实际施工人与中标单位分离,所有中标项目均由实际施工人组织队伍施工。临津公司在此过程中,是被动提供“挂靠资质”的行为,其本身并未主动参与“围标”、“串标”的策划与实施,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串通投标。

辩护律师进一步表示,此案中涉案人员供述,涉事单位的项目在积石山当地“未批先建”现象较为普遍,临津公司在本案中,其获得项目是行政指令的结果,配合陪标是行业潜规则的无奈之举,本应由滥用职权公职人员承担责任,安宏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应宣告无罪。

情与法:人情世故僭越的风波不断

记者在积石山调查过程中,一些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谈及安宏国涉案问题讳莫如深。当地不愿具名的一位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相关案件牵涉部门项目、企业、村集体组织等,人员诸多,时间跨度较长,情形复杂很难具体展开详述。由于当制度约束弱化,人情办事打破了公平秩序,诱发乱象也在所难免。

该案中,记者注意到,在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中,涉及虚假身份证的使用问题,这是安宏国被查的最初问题。对此安宏国较为坦诚,承认因公职身份不方便,早年间通过公安个人关系,办出几张不同号码的其他身份证。然后通过“假身份证”注册公司搞经营,临津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后来公安系统加强管理,假身份证件在案发的数年前已注销。

一审判决中,律师认为安宏国法院认定的“伪造身份证件罪”是错误的,应改判为“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安宏国将违规骗领的身份证用于住宿、贷款、注册公司等,完全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该罪最高刑仅为拘役,目前已超追诉时效。

安宏国及辩护律师认为,2024年1月积石山有关部门已对安宏国使用虚假身份证的问题进行过行政处分。公安系统相关人员也被给予相应处分。对同一个行为,不能再重复处理。

据了解,安宏国等人一案二审庭审后,其兄长安宏强案件二审近日将开庭审理。安宏强犯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等多个罪名,一审被积石山县法院判处二十三年。

安氏兄弟各自的刑事指控,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除8年前一场因经济纠纷讨债而起的冲突有两人共同参与,此案中被认定是涉及寻衅滋事罪外,其他类似罪名的两人行为并无交集。

当地受访知情人称,安宏强、安宏国虽然是亲兄弟,两人关系一度也比较疏远,各自发展不同,平日里没有太多往来。如今,两人面临的刑事指控,部分罪名、情节相同相似,两个人的命运也紧紧捆在一起。

然而,尽管充满诸多意见争议,也折射出基层复杂交织的利益关联,这场风波是否能尘埃落定,不仅牵动着安氏兄弟,还有各自公司的员工、朋友、合作方共计数十人,更有更多的利益关联方,等待着最终的命运走向。(记者 李秉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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